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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班费计算器

工作日加班 1.5 倍、休息日 2 倍、法定节假日 3 倍——《劳动法》第 44 条的三档倍数,算清你应得的加班费。

加班费计算器

什么是加班费计算器?

加班费计算器 - 1.5/2/3 倍工资在线计算插图

《劳动法》第四十四条规定了三档加班费: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(平日加班)不低于工资的 150%;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,不低于 200%;法定休假日(春节、国庆等 13 天)加班,不低于 300%。注意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用补休替代,必须付 3 倍工资。

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"日工资 ÷ 8 小时"的时薪。日工资按月薪 ÷ 21.75 天(法定月计薪天数)折算,不是 ÷ 30。例如月薪 1 万,日工资 459.77 元、时薪 57.47 元;工作日加班 2 小时应得 57.47 × 2 × 1.5 = 172.4 元。

两类不适用加班费制度的人群:实行不定时工作制(需劳动部门批准,如高管、外勤)的劳动者,以及计件工资制中已完成定额后的加班(按计件单价的 1.5/2/3 倍另算)。标准工时制下的"自愿加班"举证责任在劳动者,打卡记录、工作群消息都是关键证据。

加班费的三档倍率(工作日 150%、休息日 200%、法定节假日 300%)源于中国《劳动法》第四十四条,但适用前提常被忽略:该标准针对「标准工时制」(每日 8 小时、每周 40 小时),实行「综合计算工时制」的岗位(需经劳动部门批准,常见于交通、旅游、渔业)按周期综合计算,超出法定总工时部分才按 150% 计,无 200% 档;「不定时工作制」(高管、外勤、销售)原则上不适用加班费规定。计算基数的坑更深:合同写「基本工资 3000 + 绩效 7000」,有些企业按 3000 为基数算加班费——司法实践多数地区认定应按「正常出勤应得工资」(含绩效、补贴)为基数。996 月薪 2 万看似光鲜,折算时薪可能低于 955 月薪 1.4 万——用本工具算清时薪,才能比较 offer 的真实性价比。

加班费 = 时薪 × 加班小时 × 倍数(1.5/2/3);时薪 = 月薪 ÷ 21.75 ÷ 8

以月薪 10000 元为例:计薪日 21.75 天,日薪 ≈ 459.8 元,时薪 ≈ 57.5 元。工作日加班 3 小时 = 57.5 × 1.5 × 3 ≈ 259 元;周末加班 1 天 = 459.8 × 2 ≈ 920 元;国庆法定假日加班 1 天 = 459.8 × 3 ≈ 1379 元——法定节假日一天抵工作日 9 小时。

加班费倍率速查(月薪 10000 元,日薪 459.8 元,时薪 57.5 元)
加班场景法定倍率1 小时加班费1 天(8 小时)加班费能否用调休替代
工作日延时加班150%86.2 元689.6 元不可,必须付钱
休息日(周末)加班200%115.0 元919.5 元可以,优先安排补休
法定节假日加班300%172.4 元1379.3 元不可,必须付钱
未休年假折算300%(含正常工资)—919.5 元(额外 200%)—

如何使用加班费计算器

  1. 1

    输入时薪(元/小时)、当日正常工时与加班小时数。

  2. 2

    选择加班类型(工作日 1.5 倍 / 休息日 2 倍 / 法定节假日 3 倍)。

  3. 3

    点击计算,得正常工资、加班费与当日总收入。

计算示例

例 1时薪 50 元、工作日加班 2 小时

正常工资 = 50 × 8 = 400 元;加班费 = 50 × 2 × 1.5 = 150 元;当日总收入 550 元,加班时薪 75 元。

例 2月薪 1 万、国庆加班 1 天

日工资 = 10000 ÷ 21.75 = 459.77 元;法定节假日 3 倍:加班费 = 459.77 × 3 = 1379.31 元,且这 3 倍是额外支付(本日工资照发),公司不能用调休冲抵。

注意事项

  • 法定节假日(13 天)加班必须付 3 倍工资,不能用补休替代;休息日(周末)加班可以安排补休,不能补休才付 2 倍。

  • 加班费基数如劳动合同有约定从约定,但约定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;无约定按应得工资(含奖金津贴)计算。

  • 主张加班费的仲裁时效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限、离职后 1 年内;日常注意保留考勤与加班审批证据。

  • 综合计算工时制(以周/月/季为周期)下,周期内总工时超标部分按 1.5 倍、法定节假日按 3 倍计算。

常见问题

不合法。标准工时制下每周工作 5 天 40 小时是法定的,周六上班属于休息日加班,要么安排补休、要么付 2 倍工资,"制度规定"不能对抗法律。大小周流行不代表合规,员工可主张加班费。

看劳动合同约定:约定了基数的从约定(不低于最低工资);未约定的按应得工资总额(含奖金、津贴、补贴)÷21.75÷8 计算。固定发放的绩效一般计入基数,浮动提成的处理各地裁审口径有差异。

司法实践已开始支持:北京、广东等地判例认定,下班后通过社交媒体处理工作,若明显占用休息时间且具有周期性、固定性,应认定为"隐形加班"并支付加班费。关键是保留任务安排与处理记录的证据。

法定折算公式:年工作日 365 − 104(周末)− 13(法定节假日)= 248 天,月均工作日 = 248 ÷ 12 ≈ 20.67 天——这是「工作天数」;但计薪天数不同:法定节假日是带薪的,所以月计薪天数 = (365 − 104) ÷ 12 = 21.75 天。用途区分:算日工资(加班费基数、请假扣款)用 21.75;算月平均工作小时(20.67 × 8 ≈ 165.4 小时)用于判断是否超工时上限。注意:月薪 ÷ 21.75 得出的日薪,用于加班费和未休年假折算;事假扣款有的公司按 21.75、有的按当月实际计薪日,以劳动合同/员工手册为准。

这是劳动仲裁高频争议点,裁判口径:① 有约定的从约定——但约定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否则无效;② 无约定的按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」——通常理解为剔除加班费、非常规奖金后的固定部分,绩效工资若每月固定发放且与工作时长挂钩,多数地区会计入基数;③ 补贴类(餐补、交通补)一般不计入;年终奖、季度奖不计入。常见企业规避手法:把工资结构拆成「基本工资 3000 + 岗位绩效 7000」,按 3000 基数算加班费——北京、上海、广东的主流裁判观点均不认可这种做法,按实际发放的固定性收入认定。劳动者维权时,工资条和银行流水是核心证据。

严格按劳动法测算:996 = 每天 12 小时 × 6 天 = 周 72 小时,超出法定 40 小时 32 小时/周。以月薪 3 万(时薪 172 元)为例的合规加班费:工作日每天 4 小时延时 = 172 × 1.5 × 4 × 21.67 天 ≈ 2.23 万/月 + 周六 12 小时 × 2 倍 × 4.33 周 ≈ 1.79 万/月——合规的 996 月薪应该是 3 + 2.23 + 1.79 ≈ 7 万。这解释了为什么企业偏好「包薪制」(工资里打包包含加班费)和「奋斗者协议」——而最高法院 2021 年指导案例已明确 996 违法、放弃加班费协议无效。现实博弈:举证责任在劳动者(考勤记录、工作消息、邮件时间戳),维权窗口期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离职后 1 年内。

两种特殊工时的规则:① 不定时工作制(高管、外勤、长途司机等)——不适用延时和周末加班倍率,但法定节假日加班仍需 300%,且实行该制度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,不是公司单方宣布就生效;② 综合计算工时制(以周/月/季为周期综合计算)——周期内总工时超过法定标准总工时的部分按 150% 计,法定节假日仍按 300%。关键防线:两种特殊工时都需要「审批 + 劳动合同约定」双要件,缺一不可;全国每年有大量「伪不定时」案件被判补付加班费。如果你的岗位实际是坐班打卡却被签了不定时条款,这条款大概率无效。

司法实践的分层标准:① 「值班」vs「加班」——值班通常指安全、消防、行政值守等非本职工作,各地普遍允许按约定支付值班补贴(可低于加班费);但如果「值班」期间实际从事本职工作,则认定为加班。② 待命时间——要求「不得离开工作场所/随时到岗」的待命算工作时间;只需保持电话畅通的可自由安排时间不算。③ 居家远程办公——超过约定工时的实质工作(有工作成果、聊天记录佐证)可被认定为加班,2023 年以来北京、深圳已有支持「隐形加班」费的判例。证据意识:非工作时间的工作消息别急着删,那可能是未来的加班费证据链。

① 美国——《公平劳动标准法》规定周超 40 小时部分 1.5 倍,但年薪超过 35568 美元的「白领豁免」岗位无加班费(硅谷普遍无加班费);② 日本——加班上限「每月 45 小时、每年 360 小时」写入法律,违规企业会被公示,深夜加班(22 点后)额外 25% 加成;③ 德国——加班可用「工时账户」储蓄,退休前可兑换成长假;④ 法国——法定 35 小时周工时,加班前 8 小时 1.25 倍、之后 1.5 倍,且每年加班时数上限需劳资协商。中国标准(150/200/300%)在倍率上属于世界最高档——真正的差距不在纸面倍率,而在举证便利性和执法刚性。

三种加班的调休规则完全不同:① 工作日延时加班——必须支付 150%,不得用调休替代(哪怕员工自愿申请调休,企业仍有法律风险);② 休息日加班——可以优先安排补休,不能安排补休的才支付 200%——这是唯一允许「调休替代」的场景,且补休应在合理期限内安排(各地口径 3~6 个月);③ 法定节假日加班——必须支付 300%,不得以调休替代。合规检查清单:调休制度要写入规章制度并经民主程序公示;调休记录要有台账;离职时未调休完的余额必须折算成 200% 工资结清——离职结算单上的「加班调休余额清零」条款无效。

参考资料

  1. [1]中国政府网—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
  2. [2]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——工资支付暂行规定
  3. [3]Wikipedia——Overtim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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凯文内容作者Calcton 金融编辑组 口径审核Calcton 编辑组 交叉审核· 内容更新于 2026-05-05

负责 Calcton 的公式核对与内容撰写:每个工具的公式都注明出处,示例数字经过程序复算,健康与判定标准一律采用国际口径。

Calcton 金融编辑组:利率与费率口径对齐人民银行公告与国际监管披露惯例,示例利率仅为演算假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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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7714 格式

Calcton. 加班费计算器[EB/OL]. https://www.calcton.com/overtime-pay, 2026-05-05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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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6-05-05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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